淄博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办法考试

本次考试旨在检验您对《淄博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办法(暂行)》的掌握程度,请认真作答。
1. 基本信息:
姓名:
以下为正式考试题目,共20题,包括单选、多选和判断题,请按要求作答。
2. 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医疗核心制度及职业道德,非因紧急救治、客观条件限制或不可抗力,可能或已造成什么后果的行为
3. 不良执业行为分为几类
4. 不良执业行为按情节轻重记多少种分值
5. 医疗机构收到不良执业行为线索后,应在几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
6. 医务人员对记分有异议,向医疗机构申诉的期限是几个工作日
7. 记分周期为多久
8. 年度累积记分1-4分,所在执业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几天的法律知识培训
9. 年度累积记分超过12分,除按10-12分规定处理外,还应给予什么处罚
10. 同一不良行为涉及多个记分情形的,按什么标准记分
11. 因医院制度、保障或流程等管理漏洞导致的1-2分轻微违规(无损害纠纷)且主动补救的,是否予以记分
12. 不良执业行为包括以下哪些类别
13.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容错与豁免情形
14. 特殊记分规则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15. 年度累积记分5-9分,会受到哪些处理
16. 线索发现的途径包括哪些
17. 记分周期期满后,未处理完毕的记分顺延
18. 医务人员受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由医疗机构直接依据处罚结果核准记分并送达《告知书》
19.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记录内容不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参考
20. 出租、出借执业资格证书发生“挂证”行为无容错情形
21. 在处方点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处方4次,一个周期内首次不合格,及时整改的,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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